泗阳人才网讯:根据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和《江苏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施办法》,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定于2018年1月15日至3月30日开展用人单位2017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书面审查对象
我县辖区内的各类企业、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、民办非企业单位、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,以及有劳动用工行为的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驻泗省部属各类用人单位。
二、书面审查时间:
请各用人单位于2018年3月30日前,完成书面审查“网上申报”工作(网址www.jshrss.gov.cn/bsdt),对拒不申报的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照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第三十条规定责令改正,并依法处理。
各用人单位在书面审查中遇到具体问题,可与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,联系电话:85281616。
特此公告。
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8年1月1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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