千名拔尖人才“齐聚一堂”,将会是怎样的场景!
近日,宿迁市出台《关于做好“千名拔尖人才培养工程”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》,计划于近期启动宿迁市“千名拔尖人才培养工程”,从全市各类组织中选拔培养一批直接从事自然科学、社会科学研究或从事技术开发、推广、应用及现代企业管理的拔尖人才。

速速了解到,这项只听名称就6到飞起的“培养工程”将包括科技企业家、专业技术人才、高技能人才、乡土人才和社会组织人才五个类别。目前,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已经正式开始!
全市拟选拔培养1000名,其中第一层次培养对象200名左右,第二层次800名左右,培养管理期为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。
选拔程序:
组织申报。申请人填写《宿迁市“千名拔尖人才培养工程”培养对象申请书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书》),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,报各县(区)、园区人才办,市直单位直接报市相关牵头部门。

资格审核。各县(区)、园区人才办或市牵头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核;组织专家对申请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人选进行初审推荐,报市人才办。
专家评审。评审方案经市人才办同意后,市牵头部门组织专业评审组,对推荐的第一层次培养对象人选进行评审。第二层次培养对象人选,由县(区)、园区人才办或市牵头部门自行组织评审,评审结果经县(区)、园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市牵头部门党组(党委)同意后,报市人才办。
审议公示。市人才办将培养对象人选评审结果,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,并征求信用办等相关部门意见,公示无异议后发文确定。
这里需要敲黑板注意的是:
各单位要于2017年7月31日前将第一层次培养对象《申请书》、附件材料、推荐人选汇总表等有关材料报市人才办,于8月31日前将第二层次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报市人才办,逾期不予受理。
市牵头部门也要于8月15日前完成第一层次评审工作,第一层次落选并符合条件的,可根据属地原则直接参加第二层次评审。
那么,究竟什么样的人才能有幸成为培养对象呢?
共性条件:
1、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;思想品德好,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专业基础扎实,自主创新能力强,有高尚的学术道德、严谨的科研作风;2011年以来业绩突出,所在单位和同行公认。
2、第一层次培养对象年龄须为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,具有大学本科学历,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或具有技师以上技能等级,在市内外同行业中具有较强影响力,对本行业、领域发展具有较强带动作用;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年龄须为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,具有大学本科学历,中级专业技术职称,或具有高级工以上技能等级,在市内同行业中具有较大影响力,在本行业、领域发展中起骨干中坚作用。
3、对各领域贡献突出的人才特别是乡土人才,在学历、职称、技能等级等方面可适当放宽。
除了共性条件外,还有针对五个类别的个性条件。将近6千字的内容,速速就不跟您一一介绍啦,赶紧到宿迁党建网(http://sqdj.gov.cn/)对照文件看看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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