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工作需要,泗阳县公安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文职人员。文职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,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。经综合测试考察确定聘用的文职人员按规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名额
指挥中心文职人员8名、网安大队文职人员1名、现场勘查辅助技术人员4名。
二、招聘条件
1、听党指挥,服从命令,吃苦耐劳,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,能够保守警务秘密;
2、自愿从事公安文职工作,具有忠诚、奉献、吃苦耐劳的精神;作风正派,团结同志;
3、身体健康、体型端正,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,矫正视力5.0以上,无色觉异常,无口吃,无纹身,无传染病及其他重大疾病,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。
4、大专以上学历,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基本写作能力,计算机类专业优先;
5、年龄在18周岁以上、30周岁以下,男女不限。其中,现场勘查辅助技术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、26周岁以下,限男性。
6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得报考:
(1)曾受限制人身自由以上行政处罚的;
(2)曾受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;
(3)曾因违反规定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不满3年的;
(4)曾因行政处分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;
(5)其他不符合的情形。
三、招聘程序
(一)报名。
1、报名方式:现场报名;
2、 报名时间:2016年5月7日至9日,上午9:00~11:00,下午15:00~17:00;
3、报名地点:泗阳县众兴镇北京西路泗阳县公安局门卫室(北京西路88号)(联系电话:85245106,电话咨询请在报名时间段拨打);
4、报名所需资料: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,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、毕业证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。
(二)笔试。
2016年5月10日上午9时,试卷由泗阳县公安局组织命题,严格履行保密程序。笔试内容以行政基础知识及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为主。
(三)面试。
按照职位1: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,由泗阳县公安局安排专门人员组成面试小组,进行封闭式面试。
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行为举止、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。面试总分100分,60分为合格,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之后环节。
(四)政审。
按照笔试成绩50%、面试成绩50%计入综合成绩,对最后总成绩进行排名,按招录人员1:1确定政审人员名单。若有人政审不合格,则依次补入。
(五)体检
政审合格人员参加体检,体检不合格的,按照其他报考人员的折合总分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。
(六)聘用。
笔试、面试、政审、体检都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,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。公示期满后,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,县公安局与其办理录用手续。
四、工资待遇
按规定确定聘用试用期,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,不合格者解聘。正式聘用后,缴纳五险,基本工资1400元/月,考核工资300元/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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