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8日下午,我县召开城区文明交通集中整治行动动员会,会议由县委常委、宣传部长杨卫国主持,公安、城管、教育、住建、众兴镇等部门负责人进行表态发言,副县长、公安局长许尔斌同志从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,营造整治氛围;全面开展设施排查整改,规范通行秩序;集中开展交通不文明行为整治,加大查处力度;健全文明交通管理机制,推进长效建设等四个方面,就抓好城区文明交通集中整治攻坚行动,取得实效工作提出明确要求。县委常委、常务副县长李爱华对整治行动提出具体要求:一是高度重视、找准问题,二是强化举措、合力攻坚,三是抓住关键,确保实效。各乡镇长,街道办主任和县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;以及城管、交运、公安等相关科所队负责同志参加会议。
在主城区范围选定主要路口,完善标志标线等过街安全设施,施划“礼让行人”提示语。严查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。
严查非机动车与行人闯红灯违法行为。
组织警力加大对不文明使用灯光违法行为的查纠力度。
整治带客三轮车无牌无证、闯禁区等违法营运行为。
一、县电视台将设置“曝光台”栏目,现场曝光各类典型交通违法行为。
二、个人交通违法作为交通失信信息纳入全市社会信用体系,实施联动惩戒。
三、相关违法行为对应行政处罚:
1、机动车进入斑马线不礼让行人,将被处罚50元,记3分。
2、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、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、行人通行的,驾驶人不在现场的,将被处罚50元,可以拖移车辆。
3、 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,临时停车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,妨碍其他车辆、行人通行的,将被处罚200元,可以拖移车辆。
4、机动车夜间会车,不按规定使用灯光,将被处罚100元,记1分。
5、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,将被处罚50元。
6、行人不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,将被处罚2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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