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及时兑现引进人才补助补贴相关政策,根据《关于实施“双百工程”的意见》(泗发[2012]21号)和《泗阳县经济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暂行办法》(泗政发〔2012〕159号)文件精神,现就做好2013年度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
1.民营企业(县属国资公司):全职引进的全日制本科(同时取得学士学位)以上学历人才;
2.事业单位(民办医院、学校):全职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(含事业单位引进的具有副高以上职称人才)。
二、申报条件
1.2013年1月1日之后引进;
2.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(聘用)合同,全职在泗工作;
3.所学专业符合用人单位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;
4.企业、民办医院(学校)引进人才,须与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订《人事代理合同》。
企业法定代表人、董事长或其他主要出资人(占股10%以上),县内招商引资企业在外母公司、关联公司和县内企业在外设立的独资、控股公司引进的人才不在申报范围。
三、申报程序
1.个人申报。由引进人才填写《泗阳县2013年度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申报表》,连同有效的身份证明、学历学位(网上学历认证)、职称证书、劳动(聘用)合同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,报所在单位审核盖章。
2.单位初审。用人单位或引进人才将申报材料报相关园区、乡镇(街道)或主管部门初审后,由各园区、乡镇(街道)和主管部门于2013年11月10日前将初审合格的申报材料报县人社局(县行政服务中心332房间,电话:85271853)审核。
3.部门审核。县人社局对照引进人才档案,审核个人材料及“三险一金”办理情况,并于2013年11月30日前将审核合格材料及汇总表报县人才办。
4.组织审定。县人才办审核并提出建议名单,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,向社会公示。
5.发放补贴。根据公示情况,发放相关补助补贴。
2013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引进人才应及时将相关材料报县人社局,由县人社局及时审核并报县人才办。
泗阳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3年10月15日
微信扫一扫,加客服为好友
第一时间处理您所遇到的问题